理生气,易学中理学派的哲学命题。南宋朱熹有系统的阐述。“理”指世界万物的本原或本体。“气”指具体事物。
(1)气是理的显现。这里“生”指展现或显现,而不是产生之义。“太极生阴阳,理生气也。阴阳既生,则太极在其中,理复在气内也。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九十四)
(2)理是气之所以然,即理为气之本体。“有是理,后生是气,自一阴一阳之道推来。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一)
(3)就具体事物而言,理气并无先后,但就逻辑关系上说,理为形而上之道,气为形而下之器,故有先后。“此本无先后之可言。然必欲推其所从来,则须说先有是理。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一)“理未尝离乎气,然理形而上者,气形而下者。自形而上下言,岂无先后?”(同上)朱熹“理生气”的哲学观点,源于其太极说。他在解释《周易•系辞上》“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”时,一方面把太极解释为筮法中画卦的根源,另一方面又把太极解释为天地万物之理,即世界的本原。在逻辑关系上它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。“太极、两仪、四象、八卦者,伏羲画卦之法也。”(《文集•答王伯丰》)“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……未有天地之先,毕竟先有此理。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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