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理,易学论述本体观的命题,以孔颖达、朱熹为代表。
(1)指诚实的道德。孔颖达疏:“无妄者,以刚为内,主动而能健,以此临下,物皆无敢作伪虚妄,但行实理,所以大得亨通,利于贞正。”(《周易正义》)通过对无妄卦辞的疏解,把实理视为诚实、公正的至上道德。
(2)孔疏有时把实理称为“自然之理”,指事物变化规律。
(3)指太极化生万物之理。朱熹《朱子语类》卷七十五:“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则先从实理处说,若论其生则俱生,大极依旧在阴阳里。但言其次序,须有这实理,方始有阴阳也。其理则一。”朱熹视实理为太极之理。太极之理含两仪之理,有太极即有两仪,两者同时而生。太极不在阴阳之外,但从画卦的程序,总是有太极之理,方有阴阳卦画。朱熹注周敦颐《通书》第一章说:“乾者纯阳之卦,其义为健,乃天德之别名也。元,始也。资,取也。言乾道之元,万物所取以为始者,乃实理流出,以赋于人之本,如水之有源。”其释“乾道变化”说:“言乾道变化,而万物各得受其所赋之正,则实理于是而各为一物之至矣。”这些“实理”,即天德生物之理,如以乾元为万物资始之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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