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象求意

来源:易经大辞典作者:秩名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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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忘象求意,魏王弼易学的重要哲学命题。语出《周易略例•明象》:“忘象以求其意,义斯见矣。”指抛弃物象,认识本质。对于言,象,意三者的关系,王弼认为,卦义是第一性的东西,言和象都居于次要地位,是为卦义服务的。“形必有所分,声必有所属,故象而形者,非大象也;音而声者,非大音也。”(《老子指略》)“大象”、“大音”指无象、无声的虚无本体,即以无形无名的“道”为有形有象的根本,而道不是通过物象可以把握的;只有抛开物象,凭藉内心的领会,才能把握本体。“道不可体,故但忘慕而已。”(《论语释疑•迷而》)王弼忘象求意的易学特征,轻视卦象,受到老庄哲学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