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。道教以“一”为“道”,理学以“一”为“理”,易学以“一”为本,易学史上对“一”有几种解释。
(1)指万物的普遍本质。北宋张载以“气”为万物的普遍本质,故以“一”指“气”。《正蒙•诚明》:“湛一,气之本。”《正蒙•太和》:“知虚空即气,则有无、隐显、神化、性命通一无二。”
(2)指世界本原。王弼说:“演天地之数,所赖者五十也。其用四十有九,则其一不用也。不用而用以之通,非数而数以之成,斯易之大极也。”以“一”为太极,此“一”是非数而数。王弼讲的太极指虚无实体。韩康伯注《周易•系辞上》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;“君以无为统众,无为则一也。”“一”即是“无”,即是“太极”,“一”、“太极”、“无”皆指事物之本原。
(3)指同一,统一。张载《正蒙•参两》说:“一物两体,气也。一,故神;两,故化;此天之所以参也。”《正蒙•大和》:“两不立则一不可见,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。”提出对立统一思想。孔颖达疏:“万变虽殊,可以执一御也者。”晋韩康伯注:“一者,众之所归。”“约以存博,简以兼众,杂物撰德,而一以贯之。”(《周易正义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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