勿用取女,语出《周易•蒙》:“六三,勿用取女”。“取”通娶。“勿用取女”,意为此女不可娶。六三爻属阴,故称女。以阴处阳位,欲与上九(阳刚)相配,有失“男下女”之礼,故说勿用取女。
《象传》说:“勿用取女,行不顺也。”
王弼说:“六三在下卦之上。上九在上卦之上,男女之义也。上不求三。而三求上,女先求男者也……故勿用取女。”(《周易注》卷一)
一说此句意为:不要抢婚,取为“捕取”,取女,不是礼聘,而是抢夺女子。(李镜池《周易通义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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