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现感化物,魏王弼易学教化观。语出《周易注•观》:“统说观之为道,不以刑制使物,而以观感化物者也。”“观”,《释文》“示也”,示与人看;“物”,引申为民众。意为治理国家不能依靠酷刑严法,而应以自身的言行品德表现感化人民。才能“不见圣人使百姓,而百姓自服也”。《周易注•观•象》《老子》五十七章:“故圣人云:‘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。’”王弼注:“上之所欲,民从之速也;我之所欲唯无欲,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,此四者祟本以息末也。”(《老子道德经注》五十七章)一说这里是指示之以王道的礼仪教化,王弼《周易注•观》:“王道之可观者,莫盛乎宗庙。宗庙之可观者,莫盛于盥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