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化之道,语出《周易•系辞上》:“知变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为乎!”指阴阳变化的规律法则。《易传》作者引孔子语认为通晓变化道理的人,大概能知道神妙的自然规律。《周易•系辞下》说:“刚柔相推,变在其中。”说明阴阳刚柔的推荡运动产生变化。后世理解不一。虞翻认为“变化之道”指“阴阳变化”,“在阳称变,乾二之坤;在阴称化,坤五之乾。阴阳不测之谓神,知变化之道者,故知神之所为。”(孙星衍《周易集解》卷八引)孔颖达也说:“阴阳变化而相裁之,谓之变也。”韩康伯则认为这种变化过程是自然而然的,他说:“夫变化之道,不为而自然,故知变化者,则知神之所为。”(王弼《周易注》附)张载把显著的变化称为“变”,浙变称为“化”,他说:“变,言其著;化,言其渐。”“‘变则化’由粗入精也;‘化而裁之谓之变’,以著显微也。”(《正蒙•神化》)朱熹认为变化之道非人力所为,“变化之道,即上文数法是也。皆非人之所能为,故夫子叹之。”(《周易本义》卷三)王夫之则从阴阳互变的角度来解释,“变者,阴变为阳;化者,阳化为阴。”(《张子正蒙注•大易篇》)总之,《易传》认为阴阳变化之道是神所为,欲知阴阳变化之道,最好用蓍求卦,据卦爻之言,以得神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