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克讼,复即命。语出《周易•讼》:“九四,不克讼,复即命,渝,安贞,吉。”“复”为返;“即”为就,“命”为正理。
此句是说:争讼不胜,返就正理,九四爻阳刚之性,故能讼,居阴柔,故不克讼;能安守其位,则为复即命。
朱熹说:“即,就也;命,正理也;渝,变也。九四刚而不中,故有讼象,以其居柔,故又为不克而复就正理。”(《周易本义》卷一)
或说,九四爻与初六爻成讼,因初六爻“辩明”,故九四不克讼。“初辨明也。处上讼下,可以改变者也,故其咎不大。若能反从本理。”(《周易注》卷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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