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辞的内容:共有六十四条卦辞,内容主要有:(1)自然现象变化;(2)历史人物事件。(3)人事行为得失。(4)古凶断语。或分为象占之辞、叙事之辞、占兆之辞三类(李镜池《周易筮辞续考》)。其通例为先举出暗示意义的形象,或举出用于譬喻的事例,然后写出吉凶的断语。具体可分为:先叙事而后断吉凶,先断吉凶而后叙事;单叙事而不言古凶,单言吉凶而不叙事。或叙事、断吉凶,再叙事,再断吉凶等不同体例。涉及到狩猎、旅行、经商、婚姻、争讼、战争、饮食、享祀、孕育、疾病、农牧等内容。还记载西周初期以前的历史事件,如离宗伐鬼方、帝乙归妹、康侯用锡马蓄庶等故事。据研究反映了奴隶制的社会生活。不少卦辞具有深刻的哲理。
卦辞的作者:
关于卦辞的作者、年代,《汉书·艺文志》认为:“人更三圣,世历三古。”提出文王作卦爻辞说;汉代郑众、贾逵、马融均认为是文王所作;近代皮锡瑞、廖平、康有为等认为是孔子所作。“五四”以后普遥认为非文王、周公所作。对其创作年代,又有殷周之际说、西周初期、前期说、春秋说、战国说几种,大多数学者以为系西周众多卜筮者所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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