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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棋经

来源:易经大辞典作者:秩名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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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灵棋经,旧本题西汉东方朔撰,或题淮南王刘安撰。二卷。为后世术士所依托。《隋书•经籍志》著录《十二灵棋卜经》一卷。在此之前,《南史》已载“容从南来,遗我良材,宝货珠玑,金碗玉杯”之繇,此为《灵棋经》第三十七卦象词,则其书当出自六朝以前。其法以棋十二枚,刻上、中、下字,四掷而成卦,以其所掷面背相乘,得一百二十四卦,每卦各有爻词。《宋史•艺文志》载李进注《灵棋经》一卷,已佚。《明史•艺文志》载明初刘基仿照《周易•象传》之体,为之作注,以申明其义。刘基于《后序》中谈及《灵棋经》之大要,其称:《灵棋》象《易》而作,以“三”为经,“四”为纬。“三”以“上”为君,“中”为臣,“下”为民。“四”以“一”为少阳,“二”为少阴,“三”为太阳,“四”为老阴。少与少为偶,老阴与太阳为敌。得偶而悦,得敌而争。或失其道而偶反为仇,或得其行而敌反为用。阳多者道同而助,阴盛者志异而乖。有天一阁本,后采入《四库全书•子部术数类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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